首页
协会简介
行业动态
培训园地
考试园地
案列文库
策划沙龙
证书管理
下载中心

协会简介

·合作单位
·入会办法

 

 

 

亚洲策划师协会

章 程

 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亚洲策划师协会(英文全称为 Asia Schemer Association 缩号为ASA)

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机构。(以下简称“本会)

第二条 本会是亚洲策划师的行业性自律组织

第三条 本会宗旨:遵守政府法律、法规,按照国际惯例、规则,以策划为中心,充分利用

社会各界有利资源,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,联合国际相关组织,为促进并规范亚洲策


业的发展,培养国际型优秀策划人才,提升策划师职业标准化、系统化、科学化管理而进行

全面的综合服务。

第四条 本会的主管单位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业主管部门,本会接受主管部门和登记管

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

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

 

第二章 职责范围

第六条 本会的职责范围

(一)制定亚洲策划师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约。

(二)督促会员贯彻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

(三)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行业公约,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,协调各会员之间的业

务关系,接受当事人的咨询。

(四)维护策划人和策划机构的合法权益,代表策划人向政府部门反映共同愿望和建议。

(五)促进亚洲各国策划业之间的联系和交往。

(六)组织对策划市场的调查研究,并为会员提供市场调研、信息咨询、培训等服务。

(七)接受政府委托办理的有关事项。

第三章 业务范围

第七条 本会本着自立、自治、自养的发展方针开展工作。业务范围包括:

(一)、推崇诚信合作、双赢发展原则,建立整个亚洲国家策划研究合作中心,建立亚洲国

家乃至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策划交流和合作伙伴关系,携手探索亚洲策划业发展的新模式,

促进策划业的经济发展。

(二)、针对策划工作的热点、焦点、难点等问题开展重点调研或典型调研,建立策划研究

资料库、人才库,专业/行业研究基地。

(三)、针对国际机构、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的专项委托开展策划调研和策划服务。

(四)、开展亚洲策划师注册标准的系统化管理,针对社会需要,开展策划师资格培训与注

册,定期或不
定期举办策划课题研讨会、培训会,举办不定期跨部门、跨行业、跨地区的国

际专项会展。

(五)、积极组织国际创新专业人才、策划人才、研究机构和相关部门,服务企业等进行策

划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,课件产品与开发教材,以及人员素质培训。

(六)、研究、传播、推广策划理论及实践经验,评选亚洲国际型优秀策划人才,编辑和发

行《亚洲策划年鉴》及有关书刊和杂志,提升咨询与信息服务。

(七)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、建立学术研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策划专家团队,做好政府主

管部门和企业机构的委托工作。

(八)、推进策划业人员的素质建设,增加策划人员的法律意识,引导策划人员学法、守法

、用法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,促进策划队伍健康成长。

(九)、调查、分析策划业的市场经济规律,总结新经验,预测新趋势,及时推广先进经验

的策划成果,组织策划论坛及成果展评。

(十)、组织策划机构、培训机构、有关单位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,积极引进国际策划

职业标准及管理模式,促进策划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。

(十一)、按照自立、自治、自养方针,加强本会常设机构自身建设,提高本会工作人员的

业务素质和 、管理水平。

下一页


中文版-协会简介-广告服务-招聘信息-网站导航-合作伙伴-联系我们


本站版权-亚洲策划师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