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亚洲策划师协会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的行业性自律组织,主要从事策划研究、
策划成果评选、策划师注册登记管理、策划业与国际间交流、合作等业务。本会接受主管部
门和登记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本会按照国际惯例发展和壮大策划师网络建设,树立亚洲策划师协会品牌,加强行业研究
与管理的科学性、规范性、权威性, 通过亚洲策划师培训与评审,发展会员,有利于加强策
划业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;有利于策划研究的针对性,使策划人的策划能力达到国际标准
的要求,以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;有利于策划人了解、掌握和开发利用更多的信息资源
,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生存和发展能力;有利于提高策划人本身在市场中的知名度,完
善市场形象。
第二章 入 会 条 件
凡拥护本会章程、同意本会宗旨,有志于策划业、为社会服务的策划机构等单位及个人,
经有关专家推荐向本会提出申请,办理有关手续,待批准后,即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1、入会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对独立的合法机构。
2、入会个人必须是具有策划师资格,并有一定的策划成果且策划能力基础较好的策划人员。
3、入会理事单位必须为从事策划研究的专业的合法机构。
4、入会个人理事须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资深策划人、优秀策划人。
5、入会会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。
第三章 享 有 的 权
利
本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:
1、在民主选举本会领导机构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对本会事务有建议权、批评权。
2、理事会员有权担任本会理事和常务理事(须由推荐,报本会通过程序选举产生)
3、可以免费获得本会提供的下列资料:
(1) 每年发行的《亚洲策划年鉴》一本;
(2) 对理事会员单位的工作专访一次;
(3) 对个人会员的策划研究与成果经审批后在《亚洲策划杂志》刊登一次;
(4) 可以优先承接本会下达课题一个;
(5) 在本会公开网站上进行宣传并共享公开信息资料;
(6) 本会理事会员可获得本会赠送金牌匾额一面。
4、有权被推荐为本会组织的有关策划论坛的嘉宾和评选大会的评委;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
不定期的策划研究峰会,以及有关策划理论与实践知识培训、国际活动的考察、学习。
5、有权以优惠价格购买本会组织有关专家、资深策划人编著的书籍,以及本会组织有关专
家对本会会员单位、非会员单位策划服务的有关策划方案与案例。
6、有权获得会员单位赞助本会创新策划基金的冠名权。
第四章 附 则
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本会秘书处。
亚洲策划师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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